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3-10-10 15:48:47  作者:  点击数:   

 


​为能及时根据党和国家的最新方针、政策,对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设计。为能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同时保证能对无法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进行调整,并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保证专业教学的顺利开展和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专业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一、评价内容

1.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

2.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3.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方法;

       4.课程考核环节资料:如期末考试、课堂检测、课后作业、课堂讨论、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文献翻译等;

5.课程期间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问卷调查资料;

6.能反映课程目标达成的其他资料。

二、评价责任人和主体

专业负责人为课程合理性评价责任人。学院各专业每一届当年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作为主要评价主体,用人单位,在校学生,高校同行,在校教师参与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三、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采用研讨法、调查问卷、访谈法。

四、评价周期


合理性评价每四年一次。

五、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持续改进

课程体系支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如果经过评价、分析,专业毕业要求不能达成,应改进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