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3-10-10 15:31:34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规范人才培养效果评价的程序与方法,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机构组成

主任:院长

副主任: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成员(本校):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成员(行业专家):行业、企业专家

其他参会人员: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

二、评价周期及对象

       毕业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完整修订。专业针对最新一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和修订。

三、评价依据


在评价和修订毕业要求前,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以及社会经济 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走访行业企业等方式,参考教师、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对毕业要求合理性进行评价。参与方、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及主要任务见下表。



参与评价方

评价方式

评价周期

主要任务

导委员会

评审会

每学年

毕业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教师

座谈

每学年

毕业要求合理性

往届毕业生

问卷调查或座谈

调整前一年

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

用人单位

问卷调查或走访

调整前一年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

行业企业专家

问卷调查或座谈

调整前一年

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

四、评价内容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的反馈。

(1)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培养目标等评价毕业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以保证培养目标能顺利达成。

(2)教师评价:毕业要求合理性

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毕业要求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毕业要求的修订依据。

(3)往届毕业生评价:毕业生职业发展与毕业要求吻合度的的评价

通过对毕业 5 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问卷跟踪调查,以及组织返校校友座谈会,及时了解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状况、毕业生知识结构、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状况对工作岗位要求的满足程度,征求本专业毕业生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设置、学生管理、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评价校友的主流职业发展情况及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吻合程度。

(4)用人单位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需求与毕业要求吻合度的评价

通过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以及毕业生就业后的岗位胜任能力,来评价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与毕业要求吻合度。同时获取用人单位对本专业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毕业生能力及素质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5)行业企业专家评价:行业发展对人才需求与毕业要求的吻合度采用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的形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对毕业要求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与专业毕业要求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

五、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主要通过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座谈的主题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专业知识、研究探索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认同度,以及对我校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达成程度分六档 A、非常认同;B、认同;C、基本认同;D、不认同;E、非常不认同。

六、修订制度

专业负责人应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根据评价结果,参考行业专家意见,组织人员对毕业要求进行定期修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专业拟定的毕业要求进行指导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