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传与新闻传播学院课堂教学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10 15:08:41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在以往教学评价经验基础上,经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我院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多元评价。为了突出和强调过程性评价方式在多元评价中的作用,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特制定课堂教学过程性评价实施办法如下:

一、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各任课教师可选择性开展课前调查,教师教育类课程必须开展此项调查。开展的课前调查结果及原始问卷、数据,上传至学院云盘课程资料之相应课程中备份。

二、每学期第四周,由任课教师填写并提交《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查表》给教研室主任审核,其他实践教学环节由指导教师填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院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查表》给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审核,审核表中成绩评定权重应与教学大纲一致。最终,审核人交签名文件至学院教学办备案。

三、过程性评价参考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课堂表现、学习态度、操作技能、小组合作能力、项目性学习成果、作业完成情况、单元测验成绩等。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实施效果和学生能力达成评价进行调整,原则上以课程考核合 理性审查表为准,如须更改的应重新提交审核表给审核人审核,审核人完成后 交签名文件至教务办备案。不同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内容和评价依据,不要求一致。

      四、每学期第五周,由分管教学院长、各教研室主任组织各班学习委员开展教学质量调查工作。

      五、学期中期(第七周-第九周),各任课教师应针对课程进展情况开展中期问卷调查工作。班主任组织各班开展问卷调查和反馈工作,反馈务必落实到任课教师和学生。调查结果和反馈记录以签名文件交教务办备案。

六、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进行期末试卷命题工作。各试卷命题教师出题时应加大应用、分析、评价和创造等高阶类题目的占比,注意记忆和理解类的题目不超过40%,并负责填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院课程目标评价表中的基本信息、学生信息、考核权重、命题质量审查表、命题明细等内容,与试卷和答案一同交给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

七、期末考试后,任课教师完成填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院课程目标评价表中的基本信息、学生信息、考核权重、命题质量审查表、命题明细、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考核成绩、评价表、成绩单和分布图等内容的填写。选修课、实践课、见习、实习、研习、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评价请填写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课程达成评价表。

八、学期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组织学生开展课后调查,了解学生学习本课程后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的自我认识情况,问卷结果和原始数据上传至学院云盘课程资料之相应课程中备份。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请填写评价表相应栏目中。做好学生学情分析和本学期的课程评价报告。

九、以上过程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共同参与监督。

十、本实施办法若有不尽之处,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